課程名稱 |
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四 SEMINAR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LAW(Ⅳ) |
開課學期 |
95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謝銘洋 |
課號 |
LAW7421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794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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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五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研7 |
備註 |
先修科目: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三(適用全校學生,含研究生)。 總人數上限:25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51IPRSE4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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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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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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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學期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,
所欲探討之主題有二:1. 智慧財
產法院之建立與智慧財產爭訟之
處理,2. 數位內容產業之發展與
智慧財產權。 |
課程目標 |
目前我國正積極籌設智慧財產法
院,希望能為我國智慧財產爭訟
案件之處理開創新頁,目前智慧
財產法院之組織法與審理法均已
經送請立法院審議中。然而智慧
財產相關訴訟類型相當多,如何
能有效將不同類型之案件審理整
合在一個法院內?智慧財產案件
之特殊性何在?未來智慧財產法
院之審理程序如何?是否能有效
處理智慧財產爭訟案件?外國法
院對於智慧財產案件之審理程序
如何?除法院之外,以仲裁解決
智慧財產爭訟之可能性如何?
數位內容產業之發展為近年來各
國重視之領域,亦為資訊社會中
之重要之一環,我國在這方面亦
有相當多之進展。數位內容和智
慧財產權之關係極為密切,不僅
數位內容之取得,數位內容建置
後之保護以及擴散、運用,甚至
網路數位資訊之傳輸使用,也都
和智慧財產權息息相關。本課程
所欲探討者,包括我國目前數位
產業之發展狀況,以及所可能遭
遇之智慧財產權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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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上課之初將由老師對相關議題加
以說明,同時由老師指定相關文
獻與案例資料,分配給同學諒 讀,然後將採取讀書會之方式,
由參與上課同學輪流報告嬝炊米 資料內文並和同學進行討論。學
期末則是由同學各別或分組就選
定的題目,蒐集資料提出報告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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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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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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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報告作業 |
10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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